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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外部网红 达人将无法以个人身份直播带货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09:46:47

(网经社讯)7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门针对医疗器械直播营销增设规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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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医美领域“居家注射、机构水光在家打、网红达人推荐医美产品”等宣传屡见不鲜,《办法》直指行业长期乱象,划出多条监管红线。

据网经社直播电商台(LIVE.100EC.CN)获悉,《办法》明确,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射频治疗仪等)及标注“仅限医疗机构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均不得通过直播营销。对于允许直播的其他医疗器械,直播页面须持续展示产品注册证或备案编号,并标注“购买和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警示信息。

《办法》还细化了法律责任,明确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直播间运营者须具有合法资质,直播营销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这意味着外部网红、达人将无法以个人身份为医疗器械产品直播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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